11月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印發《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個人養老金的業務管理、參加流程、信息披露等作出規定。與此同時,財政部、稅務總局也發布《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明確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按照規定,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
自4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來,各界一直對個人養老金制度高度關注。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政府支出難以覆蓋快速增長的養老金缺口,作為養老保險體系第三支柱重要組成部分的個人養老金制度被寄予厚望。
《辦法》正是對前期政策的落實。那么,誰是包括個人養老金的主要參與者?如何看待12000元年度繳納上限的設定?如何激勵更多主體參與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金融機構該如何抓住新的市場機遇?圍繞這些問題,《金融時報》記者專訪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原保監會黨委副書記、副主席周延禮。
《金融時報》記者:隨著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建立,我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不斷發展。目前,第三支柱的主要受眾包括哪些?
周延禮:根據《辦法》第三條,個人養老金的參加人應當是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梢哉f,個人養老金制度為廣大勞動者提供了更高社會保障水平。
對參加人購買養老金融產品給予稅收優惠支持,有利于促進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發展。同時,我們應該注意到,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不僅包括政府稅收政策支持的個人養老金,也包括其他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兑庖姟房傮w要求中明確,除了要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也要協調發展其他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
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受眾群體范圍是很大的。首先,城鎮職工退休后維持比較理想的養老收入水平,需要補充養老保險。其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較低,大多數地區的領取標準只有每月幾百元,存在一定的保障缺口,急需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支撐。此外,大量新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者,需要更加靈活的養老資金積累方式和更豐富的養老金融產品,來滿足他們的養老保障需求。
《金融時報》記者:有專家認為,從納稅群體的角度來看,能夠有能力享受個人養老產品帶來稅收優惠的人數并不多。不少人認為個人養老金賬戶12000元上限后,稅收優惠不夠有吸引力;而對于高收入群體,又難以滿足他們的需求。對此,您怎么看?
周延禮:關于個人養老金的繳費上限,我個人理解主要是基于三方面的考慮,一是保持適度補充養老水平。個人養老金的定位是補充養老保險,交費水平要結合基本養老的綜合水平來考慮。二是借鑒了前期稅收遞延養老保險試點的做法,并且作了一些優化,采取了固定額度的辦法。三是預留了調整空間。試點起步階段是12000元,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可以逐步提高交費上限。相信個人養老金制度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會做出越來越大的貢獻。
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政策具有激勵帶動作用,更關鍵的是金融業要提高自身能力,開展產品和服務創新,改善管理機制,用有效的風險管控和經營業績提升產品吸引力。我相信,如果政府政策引導和支持作用得到有效發揮,金融機構加大投入和改善產服務供給,全社會更加重視養老金融理念的培育,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未來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金融時報》記者:目前主流的養老金融產品包括養老理財、基金、保險年金、公募等,這些產品各有什么特色?對普通金融消費者而言,可以如何選擇?
周延禮: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可以購買儲蓄存款、理財、基金和商業養老保險等,這也是金融機構商業養老金融業務創新的幾個重點領域。
其中,存款和保險都是表內經營,存款本息安全性高,絕大多數保險產品可以提供一定的收益保證,是較為穩健的長期金融產品;基金和理財在表外經營,機構投資能力較強,但需要投資者盈虧自負。市場需求具有多樣性,不同的客戶群體需求差異較大。
具體來看,即使是同一個客戶,在不同年齡階段,風險偏好也會發生較大變化。因此,不存在一種產品等滿足所有人的需求。消費者購買金融產品時,要全面了解該產品的風險狀況,可以根據自己的養老規劃、收入水平、資金情況、風險偏好,選擇合適的產品或者是多種產品組合。
《金融時報》記者:銀行、保險等機構在現階段能如何更好地推動養老金融產品多元化?監管部門可以從哪些方面加強引導?
周延禮:目前,金融監管部門積極引導,做好政策的解讀和實施細則的落實工作。各類金融機構都非常重視養老金融業務的拓展,積極投入資源,探索更好服務消費者多樣化養老金融需求。
在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時,金融機構可以更加貼近客戶,廣泛聽取客戶意見,了解客戶在養老金管理和養老風險保障方面的要求,在此基礎上通過業務規則和運作方式創新等,更精準地滿足不同客戶群體實際養老需求,更好地體現普惠性、長期性,兼顧不同年齡階段消費者的流動性需求。
展望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未來,預計我國養老金融市場應該形成一個多元主體參與、多類產品供給、滿足多樣化需求的發展格局。為此,建議監管部門鼓勵金融機構制定合理的商業養老金融發展規劃,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在產品設計、渠道推廣、市場營銷、投資管理、風險管控等方面開展業務合作。同時,在資本約束、投資范圍等方面給予一些包容性、支持性政策。此外,全社會都應該加強養老金融知識的普及,推動養老觀念和投資文化轉變,形成積極的養老儲備意識和理性的長期投資理念,這樣第三支柱的發展將會有一個良好的市場基礎和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