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高齡化、空巢化趨勢日益凸顯,失能、失智老人日益增多,對長期護理服務的需求不斷增長。為滿足老年人長期護理需求,建立完善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建議:建立統一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體系。增加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城市,滿足更多地區失能老人的照護需求,并逐漸覆蓋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引入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參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完善護理保險公共服務機制。
推進護理服務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和分類護理服務形式。政府加大財政投入和資源保障,強化財稅政策措施支持,引導城鄉居民和各種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推進護理服務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為滿足老年人不同的護理需求,將護理服務分為專護、院護、家護、巡護等四類,專戶針對重癥失能老人,需要長期在醫院接受較高醫療條件的醫療護理;院護針對終末期及臨終關懷老人,或需要入住專業護理服務機構或者有醫療資質的養老機構接受長期護理;家護、巡護指參保人根據家庭實際和本人意愿,在家庭或沒有醫療資質的養老機構居住,由護理服務機構醫護人員定期或不定期上門提供醫療護理服務,家護主要針對城鎮退休職工,巡護主要針對城鄉參保居民。
推進社區居家養老醫養結合發展。一方面增加社區居家醫養資源有效供給,通過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增加服務供給內容,建立統一的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通過建設居家養老信息化服務平臺等途徑,促進醫養結合服務供給與老年人服務需求精準化匹配。另一方面,鼓勵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設立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真正融入“醫”的功能。